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2.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早晨空腹,7︰30-9︰00到达医院。
(2)体检表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打印(见附件),将表格前3行内容填写完整,贴上本人照片(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带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验。
(3)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给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取回体检结果,现场确认时提交。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10日—12日
1.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1)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在马鞍山市内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确认地点:马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印山路与湖东路交叉口)三楼东A7综合窗口,现场确认期间联系电话:2336067。
(2)含山县、和县、当涂县教育局: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确认地点:含山县教育局(含山县政府11楼1125室)人事股4332879,和县教育局(财苑大厦4楼)人事股5312256,当涂县教育局(太白大道东,县职教中心院内107室)人事股6748031。
(3)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教育局:负责受理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确认地点:花山区教育局(竹园路2号)216室基教办8886715,雨山区教育局(育才路2号原市六中)105室2352440,博望区教育局(博望区政府一号楼)607室6065739。
2.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附件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其中: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向工作单位(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相关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或《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3),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2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纸质照片4张(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张交给现场确认的工作人员),纸质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
(五)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网站上的有关通知。
原标题:2017年春季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春季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网站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