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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的申请人员(国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 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非国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应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 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青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底的照片3张;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青阳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8)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单位在本地的需提供人社部门鉴证的截止2014年12月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第2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3、审查认定
县教育局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以及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的师范类专业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结果将在本网站予以公告。
4、颁发证书
县教育局将在本网站发布认定通知,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青阳县教育局将在本网站发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请申请人及时查看。
联系电话:0566-5181096。
原标题:青阳县2015年秋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青阳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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