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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负责解答。

  (三)考试形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课》、《专业课》。

  (2)笔试内容:《公共课》考试内容为专科层次《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考试时限为9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其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各占50分。《专业课》考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岗位专业知识(专科层次),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具体为:

  上午:9:00—10:30 《公共课》;

  下午:14:30—16:30《专业课》。

  笔试考点:设在全椒县城区内,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70%)与《公共课》(占30%)的合成成绩。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根据招聘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上课、说课形式进行,具体办法见2014年全椒县教育系统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实施方案。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2014年全椒县教育系统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的程序与规则、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人社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县人社局网、县教育局网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社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社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0550—5012990,0550—503951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方案由全椒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全椒县201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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