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 策解释口径》及《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
2016年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如下:
1.春季开放时间
(1)第一次开放时间:3 月 21 日至 5 月 27 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 8:30-17:30 。
(2)第二次开放时间:6 月 13 日至 7 月 22 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 8:30-17:30 。
2. 秋季开放时间
(1)第一次开放时间:9 月 12 日至 9 月 30 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 8:30-17:30。
(2)第二次开放时间:10 月 10 日至 12 月 23 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 8:30—17:30。
二、认定范围对象
在宿州市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宿州市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四)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4 月25日—4月29日(工作日的8:30—17:3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 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1.按规定填写以下信息:
⑴申请资格种类: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⑵工作单位、毕业学校、通讯地址、鉴定单位:在校生填写就读学校,国考生如实填写。
⑶专业类别:非国考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⑷所学专业:在“类别二”中选择,依次打开树形目录,选取具体专业。
⑸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非国考人员选择“符合师范毕业生特许条款”
⑹普通话水平:如实填写,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