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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及《安徽省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皖教资[2016]2号)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阜教人[2016]15号),为做好我市2016年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界首市区域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界首市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1.信息发布:3月29日--4月4日,在界首教育网及其他界首媒体公告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信息。

2.网报时间:4月5日--4月15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教师资格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3.现场确认:4月18日--4月22日,上午8:30-11:00和下午3:00-17:00。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 定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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