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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 认定范围

受理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义安区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义安区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他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21日每天 7:00-24:00,请各位考生把握时间节点,逾期网络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4月24日—4月26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地点: 义安区教体局政工股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北湖路

联系电话:0562-2107604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后下载,A4纸双面打印,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并贴上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可下载,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或所在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出具。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其中,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单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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